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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低温环境试验箱在使用时,哪些物质是不能使用的?

点击次数:1420 更新时间:2020-11-30
    高低温环境试验箱又名环境试验箱,是指模拟大自然环境中的一款试验箱,主要检测产品是否耐高低温,是航空、汽车、家电、科研等领域*的测试设备,用于测试和确定电工、电子及其他产品及材料进行高温、低温、或恒定试验的温度环境变化后的参数及性能。高低温环境试验箱内胆采用304不锈钢板,外壳采用钢板喷塑处理保证设备的持久防腐功能和外观寿命,造型美观大方,并采用优质把手,操作简便。电热防霜观察窗、内藏式照明可以提供良好的观察效果。

以下这些物体或含有这些物体的不能用于该试验箱的试验:

一、易爆物:

1、硝化甘醇(乙二醇二硝酸酯)、丙二醇三硝酸酯、硝化纤维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类。

2、三硝基苯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。

3、过乙酸、甲基乙基甲酮过氧化物、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机过氧化物。

二、可燃物:

1、自燃物:

金属:“锂”、“钾”、“钠”、黄磷、硫化磷。

赛璐璐类:碳化钙(电石)、磷化石灰、镁粉、铝粉、亚硫酸氢钠。

2、氧化物性质类:

1)氯酸钾、氯酸钠、氯酸铵以及其它的氯酸盐类。

2)过氧酸钾、过氧酸钠、过氧酸锭以及其它的过氧酸盐类。

3)过氧化钾、过氧化钠、过氧酸钡以及其它的无机过氧化物。

4)硝酸钾、硝酸钠以及其它的硝酸盐类。

5)次氯酸钾及其它的次氯酸盐类。

6)亚氯酸钠及其它的亚氯酸盐类。

三、易燃物:

1) 汽油、氧化丙烯、二硫化碳及其它燃点不到-30℃的物质。

2) 普通乙烷、氧化化烯、丙酮、苯、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点在-30℃以上而小于0℃的物质。

3) 甲醇、乙醇、二甲苯、醋酸戊酯及其它燃点在0℃以上,小于30℃的物质。

4) 煤油、轻油、松节油,异戊醇、醋酸及其它燃点在30℃以上低于65℃的物质。

四、可燃性气体:

氢、乙炔、乙烯、甲烷、乙烷、丙烷、丁烷及其它在温度为15℃时1大气压情况下可能会燃烧的气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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